2.5 水政、工程管理单位要通力协作,加大管理力度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到人。把《水法》、《防洪法》、《河道管理条例》落实到工程管理养护工作中去,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和工程管理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,创造依法管理工程的新环境,有力地维护管理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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